各学院:
我校2021级新生已经入校,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新生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工作,以保证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网络完善健全。具体要求如下:
1、每个班级设立1名心理委员,请辅导员老师按照《关于设立安阳工学院心理委员制度的通知》(安工学〔2017〕22号)文件要求,根据心理委员任职条件认真选拔各班心理委员。
2、原则上心理委员应单独设立,一般不兼任其他班干部如班长、团支书等。
3、心理中心将会组织对心理委员进行培训和考核,并发放结业证书,心理委员持证上岗,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再变动。
4、请各学院将新生心理委员名单汇总至《2021级心理委员登记表》,并于11月1日前将纸质版(需加盖学院公章)报送心理中心,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心理中心办公室邮箱。
心理健康教育中心
2021年10月18日